近日,司法部在北京召开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推进会,对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其中,文法系法学专业主任教授曲雯受表彰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她也是山东省唯一一位获此殊荣的女律师。
曲雯,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系,任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现兼任文法系法学专业主任教授,她讲授的刑事代理实务课和学年论文写作课,教学效果显著,深受学生欢迎。从业二十余年来,她承办了大量民、刑、商、行政诉讼案件,先后为数十家知名企业的资产重组、境外上市、反倾销应对等提供了法律策划及相关法律服务,同时为烟台市政府、烟台市莱山区政府、烟台市供电公司等十余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她先后获得“山东省优秀女律师”、山东省“十大杰出青年律师”、“山东省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被山东省司法厅授记个人“二等功”。
近年来,她积极响应司法部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开展全国法律援助工作的号召,探索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新思路、新措施,为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作出了积极贡献。
法律援助工作使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在司法实践中得以实现,真正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曲雯老师表示,日后将发挥法律援助先进模范作用,进一步开拓创新,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山东省“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颜 彦
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
刘树松
山东民颂律师事务所
李海滨
山东弥纶律师事务所
张 永
山东圣宏律师事务所
李刚田
山东聚祥律师事务所
王新亮
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
袁 天
山东全正律师事务所
郭树进
山东东胜律师事务所
曲 雯
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
解 彬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楚 啸
山东照岳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