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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法律援助中心驻烟台理工学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揭牌仪式顺利举行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10-24 [来源]: [浏览次数]:

烟台市法律援助中心驻烟台理工学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揭牌仪式顺利举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社会工作部、教育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意见》,促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有机融合,彰显大学的社会服务功能,为建设法治中国做出应有贡献,烟台市法律援助中心驻烟台理工学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揭牌仪式于2024年10月24日上午在综合楼六楼学术报告厅隆重举行,揭牌仪式由烟台理工学院副校长、文法学院院长苏春景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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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理工学院校长于光辉、烟台市司法局副局长姜洪波、烟台市司法局三级调研员朱金良、烟台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马楠、烟台大学法学院教授、文法学院专聘教授黄伟明、烟台理工学院党委宣传部部长杨帆、烟台市法律援助中心相关部门负责人、优秀律师代表、烟台理工学院文法学院领导老师出席活动,学生代表200余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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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于光辉校长与姜洪波局长就本次活动先后致辞。于光辉校长表示工作站的设立,是对大学生法治教育,法律服务工作深入开展的有益尝试,也是践行“以学生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提升法学专业师生法律实务操作能力、服务地方、提升校园品牌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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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洪波局长的致辞指明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的重要意义和未来的发展方向,让大家对工作站的成立充满了信心和期待。她表示工作站的设立能够深化交流合作、整合法律资源,共同促进社会法律服务与法学实践教学的深度融合,为法律援助事业持续发展培养后备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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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由烟台市司法局三级调研员朱金良宣读《关于设立“烟台市法律援助中心驻烟台理工学院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决定》,报告中指出在我校设立法律援助中心的目的及日后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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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于光辉校长与司法局副局长姜洪波共同为烟台市法律援助中心驻烟台理工学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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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校长为优秀律师颁发聘书,聘请为烟台理工学院文法学院实习实践导师,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专业的指导,帮助烟台理工学院工作站更好地为学校和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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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由山东平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董明军、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王智光共同开展《当前校园诈骗风险防范与应对》《增强法律意识储备法律知识莫做法治社会的“裸泳者”》为主题的学术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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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活动与讲座同步进行,同济律师事务所李百琛、齐鲁(烟台)律师事务所尹梦天等律师在校园内开展普法活动,针对老师和同学的问题进行解答,帮助同学们更好地了解法律援助工作内容,对师生学习、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具体的帮助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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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烟台市法律援助中心驻烟台理工学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揭牌仪式顺利举行,将切实推动我校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提升我校法律工作水平,学校与烟台市法律援助中心也将进一步加强“法校共建”工作,实现司法工作与法治教育共建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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