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查。通过复查了解贫困生认定工作的真实性,重点对春季助学金发放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各班要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资格复查工作在系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系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班具体落实本班的复查工作。
2、复查内容包括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情况是否属实;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情况和困难等级是否已发生变化;认定材料是否齐全,完备;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否有明显的不恰当消费或严重违纪情况。 具体参照《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第十条。
3、班级认定工作组组织对本班的所有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复查,对于反应比较强烈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或获得助学金的学生进行重点调查。主要复查结果以适当方式在一定的范围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班级认定工作组成员在附件1电子表截图上签名保存材料并上报系里。
4、异议处理:若师生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本系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系认定工作组在接到异议材料后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将做出合理的调整。
5、复查结果报送要求:各班在4月15日下午5点前将附件1以电子版和助学金复核报告电子版班主任审阅并截图签字确认以压缩包形式报送系里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