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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理工学院第九届模拟法庭竞赛公告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4-02 [来源]:文法学院 [浏览次数]:

一、竞赛简介

1.主办单位:烟台理工学院文法学院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2日——4月19日

2.初赛时间:2024年5月11日(暂定)

3.举办地点:烟台理工学院

4.参赛范围:烟台理工学院法学专业学生和全校其他专业学生

5.竞赛宗旨:本次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旨在推动法学专业教学改革,实现法学教育与法律实务的有效对接,培养法科学生分析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创新实践能力和综合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并以此检验法学教育的成果。

6.报名方式:各班负责人统计好报名表交给学生会相关负责人

二、比赛案例

烟台理工学院第九届模拟法庭竞赛选用刑事诉讼案例。预赛、复赛(决赛)使用同一案例。

三、参赛队伍与队员资格

1.队伍组成

本次竞赛不设当事人角色,每支参赛队伍参加庭审比赛时,作为控诉方和辩护方的人数统一为2名。

参赛队伍一经组委会确定,其队员不得更换。

2.指导与咨询

本比赛所有相关赛务,包括案件分析、课题研究、法律文书撰写以及言词辩论等,皆应由参赛队员完成。

参赛队员可以接受指导教师以及其他人员的指导。指导可以包括为参赛队员讲解有关的法律基本知识,提供有关的资料和训练辩论技巧等。但案件的分析、法律意见的形成、法律文书的撰写和出庭比赛必须由参赛队员亲自完成。

四、报名与队伍签号

1.报名方式

各参赛队员应于2024年 4月 19日前完成报名。

2.队伍签号

组委会以抽签方式确定预赛签号,复赛中参赛队员在庭审时的身份与初赛相反。

五、评审

1.评审组的组成

每场竞赛评审组由3名评审员组成,并推荐1人担任评审组长。

2.评审评分

评审依据竞赛组委会提供的评分标准对参赛代表队伍进行评分。评分原则及内容详见评分细则。为保证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合议后,评审团再根据合议情况为各参赛队员确定得分。

六、赛程

1.初赛

预赛中每一队皆须与其抽签确定的另一队进行庭审比赛。初赛结束后,依所获分数进行排序,控诉方、辩护方前四名进入复赛。

2.复赛(决赛)

由初赛中的队员角色互换抽签决定参赛队伍,由评委组打分决出本届比赛名次。

一等奖2名,由得分最高的控诉方或辩护方获得。

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按照复赛得分排名。

七、法律文书

1.法律文书提交

参赛队员需自行准备开庭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书(公诉意见书、辩护意见书、证据目录)。

每个比赛案例控方撰写1份公诉意见书,辩护方撰写1份辩护意见书。

开庭文书包括公诉意见书(或辩护意见书)、证据目录,在正式开庭前的5天内交给模拟法庭合议庭,提交数量为一式一份。各队将公诉意见书(或辩护意见书)、证据目录在比赛前5天提交给对方参赛队一份。

2.法律文书格式

法律文书(包括封面与内文)一律以A4纸打印。

封面上方一律使用“烟台理工学院第九届模拟法庭竞赛”字样,使用一号黑体字,格式居中;下方需注明“参赛队签号”、“控方/辩方”和法律文书名称“公诉意见书/辩护意见书”三项内容。内容分两排写,第一排为参赛队签号,如“参赛队签号:1”,签号在抽签之后手填;第二排为参赛角色和法律文书名称,如“公诉意见书”,字体为黑体,字号为三号字,格式为居中。

内文字体应使用宋体,字号为小四号,行距以1.5倍行距为标准。

3.法律文书的修改

法律文书在提交后除规则允许外不得修改。

八、竞赛进行阶段

1.原则

竞赛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进行,适用刑事诉讼程序。

考虑到竞赛特点,不允许提出追诉时效、申请回避,变更、追加、补充或者撤回起诉、提出管辖异议、追加被告等,违反规定影响程序进行的,将酌情扣减其比赛成绩。

竞赛双方应于案例所确定的事实基础上模拟审判程序,当事人不能在案例原始证据之外自造证据(包括提出新的证人)。违反此项规定的,将酌情扣减其比赛成绩。

模拟法庭每个案件开庭时间原则上为9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由主持庭审的合议庭确定。

2.开庭前事项

各队应当在本场比赛庭审开始前5天将公诉意见书、辩护意见书、证据目录交给合议庭。违反此规定者,将酌情扣减比赛成绩。模拟法庭开庭时不再延期开庭。

为保证庭审效果,法官着法官袍,控方和辩方均身着深色西装且衣着整洁大方。参赛队员服装均由各参赛队伍自行解决。

3.举证质证与辩论

举证质证采用一组一质的原则,双方应将本方证据适当分组,按组分别举证和质证,具体程序由审判长主持。

言词辩论时,双方不得使用法律文书中所附证据以外的任何展示品,包括图画、文字、声音等各种形式的展示品,一切陈述及答辩限于口头说明方式为之。违反此规定的,将酌情扣减其比赛成绩。

4.时间限制与逾时处理

模拟庭审过程中,各环节应于合理的时间内完成。必要时,合议庭可制止其发言,并转入庭审下一阶段。在得到合议庭允许的情况下,时间可以适当延长,具体情况由合议庭掌握。

未在合理时间内完成相应比赛环节或经合议庭制止发言后,仍旧坚持发言的,将酌情扣减其比赛成绩。

合议庭在分配时间时,应一视同仁,给予比赛双方平等待遇。

5.赛场规则

所有参赛人员需提前20分钟入场,并签到,进行赛前准备。

模拟法庭中书记员、法警由组委会选派人员担任。

九、计分方式

1.庭审评分

庭审的计分方式,依庭审评分标准所记载的项目及相关说明给予分数。分数确定后由评审组长在得分汇总表上签名,并由书记员提交竞赛组委会赛务组。

2.比赛胜负的判定标准

初赛、复赛(决赛)均以庭审阶段得分作为胜负依据,得分高者为该场比赛胜方。

十、罚则

1.参赛选手负有出席义务

出席义务包括赛前准备程序中的出席义务和庭审程序的出席义务。

2.罚则

参加庭审程序迟到者,每迟到一分钟,每张评分单上扣其成绩一分。迟到达半小时者,依缺席论,视为弃权。

参加庭审程序缺席者,视为放弃比赛,其所在组成员同计零分。对方队员自动获胜,获胜队选手以相同分数计分。

十一、申诉

1.组委会成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门负责有关比赛争议的处理。

2.对于所受处罚不服或有比赛争议者,得以书面方式说明理由,送交组委会。若组委会认为申诉理由成立,得撤销处罚;若认为申诉理由不成立,则将该申诉驳回,并告知申诉队驳回理由。

3.对于组委会的驳回决定不得再次提出申诉。

十二、奖励办法

一等奖2名,由得分最高的控诉方或辩护方获得。

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按照复赛得分排名。

获奖同学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责任老师董老师 13012599312  林老师 13370919785



文法学院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