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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法学院范李瑛教授作婚姻法专题讲座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6-04 [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提升法学专业学生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近期文法系于二教113举行了《夫妻财产制协议所致的物权变动》法学学术讲座,烟台大学法学院教授范李瑛受邀担任主讲人,学院教务部部长董新红主持讲座,法学教研室教师和200余名学生聆听这场学术盛宴。

讲座由阐述“合同与契约”和“合同与协议”的异同展开,范李瑛教授结合事实案例和不同学者的观点,迅速将所有学生带入讲座的气氛中。她指出夫妻财产制契约不仅具有身份性质,也具有财产性质,并且基于民事法律行为而致物权变动。结合生动的案例,范教授将婚姻法上的夫妻财产制和民法中的物权法结合起来,对两者的适用问题作简要分析,又在此基础上分成三个模块,分别从性质、依据和选择三个角度切入。讲座全程,范教授语言生动,讲解细致,从多角度剖析问题的本质,使在座师生深刻领悟了夫妻财产制所致物权变动的法律原因和法律后果。

关于婚姻法的专项研究与每个公民工作生活息息相关,但相关讲座较为罕见,范教授把握婚姻财产关系的前沿动态,为法科学生学习民法和婚姻法提供了新思路,不仅奠定了法科学生专业学习的理论基础,拓展了学生认识社会的实证空间,而且还提高了法学专业学生对知识的灵活运用能力以及融会贯通的能力。

文法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