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模拟法庭竞赛公告
一、竞赛简介
1.主办单位: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文法系
2.举办时间:2019年5月
3.举办地点:烟台大学文经学院
4.参赛范围: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法学专业本科学生和专升本学生
5.竞赛宗旨:本届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旨在推动法学专业教学改革,实现法学教育与法律实务的有效对接,培养法科学生分析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创新实践能力和综合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并以此检验法学教育的成果。
二、比赛案例
第五届届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模拟法庭竞赛选用刑事诉讼案例。预赛、复赛(决赛)使用同一案例。
三、参赛队伍与队员资格
1.队伍组成
本次竞赛不设当事人角色,每支参赛队参加庭审比赛时,作为原告方或被告方的人数统一为2名诉讼代理人。
参赛队伍一经组委会确定,其队员不得更换。
2.指导与咨询
本比赛所有相关赛务,包括案件分析、课题研究、法律文书撰写以及言词辩论等,皆应由参赛队员完成。
参赛队员可以接受指导教师以及其他人员的指导。指导可以包括为参赛队员讲解有关的法律基本知识,提供有关的资料和训练辩论技巧等。但案件的分析、法律意见的形成、法律文书的撰写和出庭比赛必须由参赛队员亲自完成。
四、报名与队伍签号
1.报名方式
各参赛队员应于2019年4月20日前完成报名。
2.队伍签号
组委会以抽签方式确定预赛签号,复赛中参赛队员在在庭审时的身份与初赛相反。
五、评审
1.评审组的组成
每场竞赛评审组由4名评审员组成,并推荐1人担任评审组长。
2.评审评分
评审依据竞赛组委会提供的评分标准对参赛代表队进行评分。评分原则及内容详见评分细则。为保证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合议后,评审团再根据合议情况为各参赛队员确定得分。
六、赛程
1.初赛
预赛中每一队皆须与其抽签确定的另一队进行庭审比赛。初赛结束后,依所获分数进行排序,原告诉讼代理人、被告诉讼代理人前四名进入复赛。
2.复赛(决赛)
由初赛中的队员角色互换抽签决定参赛队伍,由评委组打分决出本届比赛名次。
一等奖2名,由得分最高的诉讼代理人获得。
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按照复赛得分排名。
七、法律文书
1.法律文书提交
参赛队员需自行准备开庭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书(如起诉状、答辩状、诉讼证据、代理词、最后陈述等)。
每个比赛案例均以原告方(或者被告方)的身份各撰写1份起诉状(或者答辩状)、1份原告方(或者被告方)代理词(共2份法律文书)。
开庭文件包括起诉状(或者答辩状)、诉讼证据,在正式开庭前的规定时间内交给模拟法庭合议庭,提交数量为一式一份。各队将起诉状或者答辩状提交给对方参赛队一份。
2.法律文书格式
法律文书(包括封面与内文)一律以A4纸打印。
封面上方一律使用“第五届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模拟法庭竞赛”字样,使用一号黑体字,格式居中;下方需注明“参赛队签号”、“原告方/被告方”和法律文书名称“起诉状/答辩状/原告方代理词/被告方代理词”三项内容。内容分两排写,第一排为参赛队签号,如“参赛队签号:1”,签号在抽签之后手填;第二排为参赛角色和法律文书名称,如“原告方起诉状”,字体为黑体,字号为三号字,格式为居中。
内文字体应使用宋体,字号为小四号,行距以1.5倍行距为标准。
3.法律文书的修改
法律文书在提交后除规则允许外不得修改。
八、竞赛进行阶段
1.原则
竞赛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进行,但不做调解或判决。
考虑到竞赛特点,不允许提出诉讼时效、提起反诉、申请回避、变更诉讼请求、提出管辖异议、追加当事人等,违反规定影响程序进行的,将酌情扣减其比赛成绩。
竞赛双方应于案例所确定的事实基础上模拟审判程序,当事人不能在案例原始证据之外自造证据(包括提出新的证人)。违反此项规定的,将酌情扣减其比赛成绩。
模拟法庭每个案件开庭时间原则上为9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由主持庭审的合议庭确定。
2.开庭前事项
所有诉讼法律文书交换、证据交换都应当在模拟法庭开庭前完成。模拟法庭开庭时不再延期开庭。法律文书交换之后,被告可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对答辩意见作出适当的修改,但原告不得再行修改起诉状。违反此规定者,将酌情扣减原告方比赛成绩。
为保证庭审效果,法官着法官袍,代理人着深色西装,原、被告须衣着整洁。参赛队员服装均由各参赛队自行解决。
3.举证质证与辩论
举证质证采用一组一质的原则,双方应将本方证据适当分组,按组分别举证,具体程序由审判长主持。
言词辩论时,双方不得使用法律文书中所附证据以外的任何展示品,包括图画、文字、声音等各种形式的展示品,一切陈述及答辩限于口头说明方式为之。违反此规定的,将酌情扣减其比赛成绩。
4.时间限制与逾时处理
模拟庭审过程中,各环节应于合理的时间内完成。必要时,合议庭可制止其发言,并转入庭审下一阶段。在得到合议庭允许的情况下,时间可以适当延长,具体情况由合议庭掌握。
未在合理时间内完成相应比赛环节或经合议庭制止发言后,仍旧坚持发言的,将酌情扣减其比赛成绩。
合议庭在分配时间时,应一视同仁,给予比赛双方平等待遇。
5.赛场规则
所有参赛人员需提前20分钟入场,并签到,进行赛前准备。
模拟法庭中书记员、法警由组委会选派人员担任。
九、计分方式
1.庭审评分
庭审的计分方式,依庭审评分标准所记载的项目及相关说明给予分数。分数确定后由评审组长在得分汇总表上签名,并由书记员提交竞赛组委会赛务组。
2.比赛胜负的判定标准
初赛、复赛(决赛)均以庭审阶段得分作为胜负依据,得分高者为该场比赛胜方。
十、罚则
1.参赛选手负有出席义务
出席义务包括赛前准备程序中的出席义务和庭审程序的出席义务。
2.罚则
参加庭审程序迟到者,每迟到一分钟,每张评分单上扣其成绩一分。迟到达半小时者,依缺席论,视为弃权。
参加庭审程序缺席者,视为放弃比赛,其所在组成员同计零分。对方队员自动获胜,获胜队选手以相同分数计分。
十一、申诉
1.组委会成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门负责有关比赛争议的处理。
2.对于所受处罚不服或有比赛争议者,得以书面方式说明理由,送交组委会秘书处。若组委会认为申诉理由成立,得撤销处罚;若认为申诉理由不成立,则将该申诉驳回,并告知申诉队驳回理由。
3.对于组委会的驳回决定不得再次提出申诉。
十二、奖励办法
一等奖2名,由得分最高的诉讼代理人获得。
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按照复赛得分排名。
获奖同学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报名联系人:耿雅慧 13780902075 张威18615047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