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超,男,中共党员,法学专业专任教师,副教授,博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参加工作,主讲课程:刑事诉讼法、中国法律史、经济法等。先后发表EI收录、北大核心期刊论文及其他教科研论文10余篇;主持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共4项,主持烟台市社科联及校级课题共6项,参与省级及其他课题多项;在学校组织的教学竞赛中多次获奖。